福田区第一次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
结果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福田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福田区司法局的指导与监督下,福田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对提出申请的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经过评定委员会对调解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和“四级人民调解员”共三十三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公示期间,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向福田区人民调解员协会提出申诉,由福田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事项进行处理;对福田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不予处理或者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福田区司法局申请复查,由福田区司法局作出最终处理。
详情请见附件。
联系地址:福田区福民综合楼二楼法律文化服务园
联系电话:0755-83185693、18682298932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协会
2023年3月8日